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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实体成立服务
成立本地/离岸公司
本地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要求:
拟用公司名称可以是英文及/或繁体中文,但不可是英文字母和中文字的组合,亦须取决于公司名称搜索结果
公司在香港的拟用注册地址(可由
统一
提供)
最少有一名股东和一名董事(18岁以上),股东和董事可由任何国籍的同一名人士或同一法人团体担任
公司秘书须为通常在香港居住的个人或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的法人团体
至少一名委任代表以提供有关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协助,该人士可由公司居于香港的董事、雇员或股东,或会计专业人士、法律专业人士或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担任(可由统一担任)
英属维京群岛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要求:
拟用公司名称可以是英文及/或中文,但不可是英文字母和中文字的组合,亦须取决于公司名称搜索结果
公司在英属维京群岛的拟用注册地址(可由英属维京群岛代理人提供)
最少有一名股东和一名董事(18岁以上),股东和董事可由任何国籍的同一名人士或同一法人团体担任
其他司法管辖区:
开曼群岛
百慕大
萨摩亚
设立分公司 / 联络处 / 代表处
根据公司条例第
16
部注册
非香港公司